近日,经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印发了《宝鸡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
根据气象预测,我市今年汛期降雨将比去年增加两成,且呈现“雨带北移、局地小气候、旱涝极端天气成为新常态”的特点。入汛以来,我市经历了4轮强降雨过程,已发生多处小型滑坡、崩塌、道路受损,地质灾害形势严峻,防范工作面临挑战。
《通知》明确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其他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系统内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地质灾害。
《通知》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在各自辖区、管辖系统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并明确山区斜坡、公路沿线、沟谷河流沿线、挖方填方区域、矿区、库区为重点排查对象,特别针对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从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演练培训、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化,要求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切实排查治理地质灾害隐患。
《通知》强调
各县区、各部门要落实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范的有关要求,夯实“三管三必须”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形成防范合力,筑牢我市地质灾害防范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