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期,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在清姜路75号原长岭车队位置处拟建设生产厂房,并向我局报审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2.851亩,规划建筑包括1#厂房及2#职工培训中心(实训车间),其中1#厂房地上两层,建筑面积约6200平方米;2#职工培训中心地上五层局部两层地下一层,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
经我局审核,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拟建厂房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拟同意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请在项目现场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看),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建议。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总平面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3260255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