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建康城A区8号楼
相关事宜听证告知书
2022年9月2日至9月15日,我局在项目现场和局网站及宝鸡日报公示了“西建康城A区8号楼违规建设”的规划处理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听证事项:
陕西西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西建康城项目位于宏文路以南、电机段生产区以北、市第三人民医院以东、汉强海德佳园小区以西,2008年原市规划局审批了该项目总平面图,2011年为8号楼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1年11月,市行政审批局在规划验收时发现西建房地产公司擅自将8号楼地下室储藏间改为底跃式住宅,且单元交通核发生变化,导致实际建筑面积比规划许可建筑面积增加1949.45平方米。以上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完毕,设计单位出具了同步设计,同步审查,同步施工的安全证明。为妥善解决小区业主不动产登记问题,鉴于8号楼的违法建设行为对周边规划影响较小,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已经市城管执法局处理完毕,设计单位出具了安全证明,经研究拟同意在建设单位补交违法建设土地出让金后,为项目办理后续规划审批手续。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
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
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
本告知书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宝鸡日报及西建康城A区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
地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20室),电话:3260380,联系人:景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664室),电话:3260287,联系人:任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