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蓝光长岛国际(中区、东区)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调整听证权利告知书
2022年2月22日至3月7日期间,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局网站和宝鸡日报公示了《蓝光长岛国际(中区、东区)规划调整》方案,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七条之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方案主要调整内容:
蓝光长岛国际(中区、东区)项目位于科技四路以西、西宝高速以南、科技二路以东、渭河北滨河路以北,原总平面规划图中区12#,13#,14#楼位、东区16#,18#,19#楼位不满足退渭河50米保护距离要求。依据宝政发〔2020〕19号文件对中区12#,13#,14#楼、东区16#,18#,19#楼进行局部调整。
该项目调整后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停车位等指标满足相关规范要求,与原审批总平面图基本一致。具体调整前后的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及经济技术指标可在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公告公示”栏查看,也可向我局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咨询(电话:3260255)。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
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将不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并在我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本告知书同时在我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宝鸡日报》、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
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策法规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四楼420室),电话:3260380、联系人:侯凯;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六楼665室),电话:3260255、联系人:高瑾。
特此告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