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陕西华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在渭滨区巨福路以南、华旗西郡.南区住宅小区以北、金色米兰住宅小区以西、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西服务区以东(地块一)及金色米兰住宅小区以南、华旗西郡.南区住宅小区以北、塔稍河西路以西、拟建渭滨区第一初级中学用地以东(地块二)范围内开发建设华旗西郡.北区住宅小区项目。该项目于2017年11月取得土地使用权,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中建设用地面积72.361亩、总建筑面积199421.8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7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68929.49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密度17.2%、绿地率36%、单体建筑12栋(其中包括12班幼儿园1栋)。
经我局审核,该总平面规划方案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及规定要求,拟同意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请在项目现场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看),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总平面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如无意见、建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按程序对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
联系人:殷晓彤 联系电话:3262095
附图:附图.pdf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