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19年4月11日对该单位非法占用国有土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在2016年8月,应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入住蔡家坡,当年8月19日与陕西省蔡家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占地约100亩,用于建设蔡家坡人民医院。该项目用地2017年十月经勘界单位杨凌龙翔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勘测为96.83亩,2017年12月6日在该宗地内举行了项目开工仪式。2018年4月被宝鸡市委、市政府列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经查阅,该项目用地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分别于2012、2015、2017年三个批次的征收转用,但至今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2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一、责令陕西汉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二、没收陕西汉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设施:
三、对陕西汉唐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动工建设部分面积7219㎡,处以6元/㎡的罚款,为43314元;其余未动工建设部分面积57334㎡,处以3元/㎡的罚款,为172002元,共计罚款215316元。
目前处罚决定均已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