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凤县手搬崖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3-10 16:27:18

宝市自然资修复公告〔2025〕3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凤县手搬崖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