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3-10 16:25:33

                              宝市自然资字〔2025〕25号                      签发人:朱军

市委、市政府:

2024年,在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耕地保护加压推进。以“田长制”为抓手,建立完善耕地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宝鸡市党委、政府领导及班子成员耕地保护责任清单》,构建“市、县、镇、村、村民小组五级田长”的耕地保护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明确田长、巡田员12534人,全市耕地416.26万亩,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积极开展耕地恢复潜力调查,恢复15度坡以下优质耕地,完成10700亩面积和750万公斤粮食产能占补平衡指标入库。精心举办6.25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警示教育等宣传工作,实现耕地保护意识大幅提升,依法合规报批土地通过率逐年提高。

二是空间规划格局不断优化。树牢规划先行理念,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着力构建完善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24年7月,省政府批复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12个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积极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城市快速路姜城出入口、行政大道东延、新福园片区(新建路)对外交通组织、钛谷大桥南口十字交通组织等规划研究工作。积极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今年全市共完成92个镇级规划和215个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引导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13个县区全部发布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三是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效能持续提升。高质量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2023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属性的变化情况。扎实推动2024年度日常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年完成市级核查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16个批次7366.20亩,新增耕地7230.18亩。全面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地类对接工作,189828个图斑全部通过部省核查。全面完成2024年度城市国土空间监测工作,共采集16类要素58075个图斑并通过国家核查。

四是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推进全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部署实施渭北、秦岭历史遗留矿山恢复治理项目5个,落实中省补助资金1772万元,修复治理面积34.59公顷。秦岭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实现应治尽治。部署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5个,落实省级补助资金4200万元,修复治理面积2618公顷。

五是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行为,目前全市已立案查处违法用地70宗,收缴罚没款424.3255万元,拆除违法构筑物6.85万平方米,没收违法构建物14.64万平方米,给予责任追究58人。加快各级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3年及往年督察反馈问题共454个,已整改393个,整改完成率87%。2018年—2023年存量违法问题自然资源部共反馈图斑1805个,面积18333.13亩,其中应整改耕地面积8951.4亩,截至目前,全市已整改到位图斑738个,耕地面积7719.88亩,耕地整改到位率为86.24%。

六是矿产资源绿色发展再上台阶。按照中省关于发展绿色矿业的部署要求,我市确定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成熟一批、储备一批、报送一批”的工作思路。从证照、行政处罚、异常名录、矿区范围、资源储量等方面提出了先决条件,夯实了矿山企业、市县局、专家组等多方参与者的责任,明确了自评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等多个环节,规范了矿山自评报告、市县核查意见等材料形式和要求。倡导大型矿业集团积极推动所属矿山企业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开展绿色矿山创建活动,通过试点示范引领带动各行业矿山积极参与绿色矿山创建。截至目前,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绿色矿山8个,入选陕西省绿色矿山创建库9个,占全市大中型生产矿山的68%,绿色矿山建设格局基本形成。

七是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涉及我局牵头整改验收任务2项,市方案问题二、十四。其中问题二已按要求整改完毕,2024年7月27至28日,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组来我市对补充耕地项目涉及林地专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复核抽查,并深入麟游县进行现场检查,我市所有整改项目通过省级复核验收。问题十四中的60个退出矿业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已全部完成,2024年4月24日至26日,省自然资源厅、省秦岭办对我市该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其他整改内容正在按时序进度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工作安排,坚决扛起生态保护责任。

一是聚力打好耕地保护攻坚战。牢记“国之大者”,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与各县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下达各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守好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田长巡田、工作通报等制度,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政策,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消灭在初始萌芽阶段,确保全市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是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高效严格的批、供、用、管体系,落实落细“增存挂钩”机制,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充分利用部、省一揽子稳增长措施,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消化闲置土地,促进土地高效开发利用。围绕“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开展园区工业企业土地集约评价工作,深入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实现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土地高效供应。

三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构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任务,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积极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完善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谋划系统功能应用,实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共建共享。紧盯交通堵点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重点片区、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助力城市品质提升。

四是从严从实抓好执法督察工作。高标准完成2024年度卫片扫尾工作,部署推进2025年执法工作,严格落实卫片新判定规则,持续做好2018年—2023年存量违法问题整改,提高实地核查频次,严肃处理图斑填报弄虚作假、虚假查处整改等行为,重点查处实质性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和在禁勘禁采区、违法易发高发区违法用地采矿行为。对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未整改到位问题,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查处不到位不放过,复耕不到位不放过”的坚决态度,强化跟踪督办,完善验收销号程序,确保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五是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建设。实施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聚焦战略性矿产和地热等清洁能源,做好凤县多金属、麟游及周边煤炭等重点矿区及深部外围找矿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核查,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煤矿超层越界开采专项核查。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完成丈八煤矿探转采工作,协调省自然资源厅推动李家河煤矿、中宝一矿探转采前期手续办理。

六是夯实自然资源基础支撑。扎实做好宝鸡市2024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掌握202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地类、面积、属性的变化情况。持续做好遥感季度监测、项目类日常变更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三调”市级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工作。按照“两统一”职责要求,加快推进宝鸡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查清宝鸡市范围内实物量,核算价值量,理清使用权状况,为下一步推进自然资源权益管理工作做好底图数据支撑。

七是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紧盯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指导秦岭相关县区做好秦岭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在深入调查分析现状基础上,选择具有整治需求、整治条件、整治能力的县区,科学划分实施单元和整治区域,做好2025年全域山水综合补偿一体化生态保护示范项目申报实施工作,统筹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和历史文化保护,实现优化农村地区国土空间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美丽宝鸡建设。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

抄送:省自然资源厅、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