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
第014号
白磊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中山东路61号院3号楼4单元1号, 陕(2022)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723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磊
2026年0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