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房证高新遗声字2025第(18)号
李小博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渭滨区广元路21号院8号楼1单元7号、产权证号为 036941 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小博
2025 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