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17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70
233026
仝俐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2006009GB00039F00090010
金台区宝福路43号院4号楼10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