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157号

发布时间: 2025-10-20 17:24:02

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15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57   

陕(2018)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87552号

权永利

不动产

610302006003GB00030F00420013

渭滨区高新四路2号院25幢1单元0502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