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46号

发布时间: 2025-10-15 18:13:04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

第346号

王帅、薛云妮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川陕路24号院1幢3单元0803号,(2021)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36511、陕(2021)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36512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帅  薛云妮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