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32号
杨程智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马营大道6号院3幢2单元2803号, 陕(2023)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3164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程智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