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32号

发布时间: 2025-10-10 17:07:54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32号

杨程智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马营大道6号院3幢2单元2803号, 陕(2023)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3164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程智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