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陈仓遗失声明﹝2025﹞第045号
张宗华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陈仓区南环路29号院1幢3单元0202号,证号: 宝鸡市房权证陈仓区字第0008949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宗华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