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5第35号

发布时间: 2025-03-20 17:39:56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17)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42725号

梁栋

房屋

610303 006009  GB00415 F00100126

金台区联盟路3号院9幢1单元2703号


2







3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