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苟林祥同志退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4 15:46:56

宝市自然资发〔2024〕318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苟林祥同志退休的通知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苟林祥同志退休的报告》(麟自然组字〔2024〕34号)收悉,苟林祥同志于2024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同意退休,2024年11月份起执行退休工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4日

抄送:麟游县委组织部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