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自然资发〔2024〕318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苟林祥同志退休的通知
麟游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苟林祥同志退休的报告》(麟自然组字〔2024〕34号)收悉,苟林祥同志于2024年10月达到退休年龄,同意退休,2024年11月份起执行退休工资。
2024年10月14日
抄送:麟游县委组织部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14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