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6-21 15:48:09
宝市自然资发〔2022〕293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肖宏洲等同志取消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眉县自然资源局: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研究决定:
眉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肖宏洲、梁季丰,眉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督查专员王维雄,眉县自然资源执法大队队长马新社等4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任职时间从2021年2月起计算。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1日
抄送:眉县县委组织部,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