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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10300-11610300016004196D/2023-00003 | |
发布机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布日期: 2023-07-27 00:00:00 |
名 称: 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 |
有 效 性: 有效 | 文 号: |
宝市自然资发〔2023〕226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
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pdf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