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7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4-25 16:27:14

类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朱军 

                                               

对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第71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函

赵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新界城住户房产证办理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不动产办证难关乎人民权益,涉及人心向背。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利益至高无上,在实践中必须全力维护。近年来,市政府高度关注不动产办证难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组建了机构,专题研究解决,紧抓工作推进。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突出工作导向,强化工作举措,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以市专班名义下发了市辖区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和补充措施,解决纳入自然资源部台账项目有关问题处置方案,支持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等较为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推出“证缴分离”“证审分离,并行办理”的举措,采取非常规手段,齐心协力,全力攻坚,解决了一大批历史上常年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新界城(原利兹蓝顿小区),项目报建名称为石坝河街道两侧整体改造建设项目,位于石坝河街18号院,该项目2011年由陕西金田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小区分一二期建设,涉及房产证办理问题6幢楼1145户。经渭滨区政府研判,该项目符合历史遗留处置政策,列入历史遗留化解台账,并报市专班备案,按照“一楼一策”解决措施,制定了项目解决方案,全力组织遗留问题化解。

经梳理,该项目存在开发企业代收部分群众维修资金和契税,未能向相关职能部门缴纳,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为解决问题,加快产权证办理,市专班积极与渭滨区政府沟通,加强与市税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联系,加大对渭滨专班的业务指导,该开发企业主动配合,申请采取“证缴分离”处遗政策,承诺在1年内将代收群众的732户修资金和840户契税(修资金8276115.6元;契税5218409.07元;共13494524.67元)按制定的还款计划,分4个季度予以清还。

市专班及时跟踪督促,加强工作指导,协调税务部门积极核算,督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加快登记办理,截止7月初,新界城小区通过“证缴分离”处遗留政策,已为52户群众办理不动产权证。通过实践,虽然有了成功的做法,但办理进度较慢,与群众的期盼存在差距。经了解,目前因税务部门办事人员较少,同时还要兼顾税务其他工作,并且有些群众是贷款按揭,也需要银行提供相关资料印证,税务部门核税及办理进度比较慢。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市专班的指导作用,加大对渭滨专班的政策指导,督促开发企业按照承诺事项及时偿还款项。由市专班牵头,督促处遗留成员单位(市税务局),及时调配资源,做好工作保障,全面加快新界城不动产证的办理进度,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快解决不动产办证难问题。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5日

(联系人:刘志强,电话:326273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