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拴科
宝市自然资函〔2023〕97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94号提案的答复函
齐晓辉委员: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陈仓区职教中心东侧用地性质的提案》(第4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中涉及的用地位于我市陈仓区陈仓职教中心以东、省自强中专学校以西、南环路以南、城市快速干线以北,约45亩,依据《宝鸡市陈仓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和广场用地。2020年,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了《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考虑到陈仓区现状公园绿地仅为2.6m2/人,不满足国家规划建设用地标准8m2/人和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4.8m2/人的标准要求,参考《宝鸡市陈仓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将该宗地规划用途按照公园绿地控制。
若需调整该宗地规划用途,需由陈仓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向我局提出申请,同时提出公园绿地补划方案。届时,我局将认真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意见。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6日
(联系人:殷晓彤,电话:0917-326209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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