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6-16 16:35:09

类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拴科

                                            

宝市自然资函〔2023〕83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415号

提案的答复函


李亚妮委员(陈仓区工商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的提案》(第415号)收悉。结合我局职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共配套标准。目前,国家层面已出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省层面已出台《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我局按照上述标准出具居住用地规划条件、审查住宅小区规划总平面图。下一步,我局将在中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

二是关于项目验收。规划验收工作已于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原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经了解,市行政审批局初步建立了公共服务配套规划验收相关工作机制,以确保公共服务配套尽快投入使用。

三是关于因地制宜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我局将结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深化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对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基础保障类设施为主提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要求。对于新建小区项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适当超前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以提升小区公共服务品质。

四是关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我局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将在规划管理过程中依法依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以促进社区资源最大限度整合,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便捷多元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6日

(联系人:苗若晨,电话:326025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