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拴科
宝市自然资函〔2022〕102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2号
建议的答复函
边小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关山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的建议》(第1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图斑核查,摸清现状底数。
近年来,为切实做好我市生态修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生态修复相关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我局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摸清全市历史遗留矿山分布、矿山主要生态问题类型及面积、矿山土地损坏现状等基本情况,形成数据标准统一、真实可靠的数据库,为全市生态修复工作提供数据依据及决策支持。目前历史图斑核查工作已完成。其中涉及陇县关山草原地区的图斑共计4个(CT6103272016000018001(景区道路),CT6103272016000019001(景区开发工地),CT6103272016000015001(景区神马剧场),CT6103272016000017001(养马驹场地建设占用)),经核查全为建设类损毁图斑,存在责任主体。按照《陕西省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赔偿义务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自行修复或委托具备修复能力的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修复。根据目前掌握的数据及现状,我局将根据您的建议,安排陇县自然资源局对涉及关山草原地区生态损坏图斑进一步核查,对涉及到有责任主体的损毁图斑将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并责令相关赔偿义务人按规定履行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制定生态修复方案并按程序批准实施。
二是积极筹划申报山水林田草项目。我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涵盖关山草原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一体化保护修复工作,指导陇县自然资源局申报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努力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切实做好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三是加强编制规划,统筹生态修复。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陕西省重大决策部署和宝鸡市党委、政府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宝鸡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 年-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该规划已完成了专家评审,待作业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就可发布。《规划》中就涵盖有关山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相关内容,同时在生态修复区将关山地区列为“关山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区”,将陇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列为了市级重点项目,为今后关山草原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了基础依据和规划保障。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3日
(联系人:齐卫刚,电话:0917-326037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
112 |
承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联系人 |
齐卫刚 |
电 话 |
0917-3260377 | |||
建议题目 |
关于支持关山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的建议 | |||||
对答复函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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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单位工作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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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
时 间 |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代表;代表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
不填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