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拴科
宝市自然资函〔2022〕119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7号
建议的答复函
边小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硅砂开采审批落实助企纾困政策的建议》(第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硅砂资源开发高度重视,一是今年3月份,市政府成立了硅砂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专班,印发了专班组成人员和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经费和办工场地,目前已开展工作。二是对我市陇县一带的硅砂资源开发作为重点项目已编入新一轮国土空间、矿产资源等规划,对项目位置、规模、准入条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三是对我市硅砂资源进行资源调查和储量核实,目前已完成野外实地钻探作业,待储量核实报告编制、评审备案后,为下一步以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做好准备。按照矿业权出让规定,矿业权竞得人即硅砂资源开发主体一定是创新能力强、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带动潜力足的企业,届时,我们坚信逐步会将我市打造成硅砂材料基地,促进新型建筑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必定实现您的愿望。此外,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硅砂资源违法行为是我们自然资源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我们一直采取零容忍态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消灭一起,通过动态巡查,目前在陈仓、陇县硅砂矿区未发现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景宏斌,电话:1389243318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陇县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督查室。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
承办单位 |
|||||
联系人 |
电 话 |
|||||
建议题目 |
||||||
对答复函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
对办理单位工作的意见:(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
代表签名 |
时 间 |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代表;代表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