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5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26 14:17:38

类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张建齐

                                                

宝市自然资函〔2022〕111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458号

提案的答复函

李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房产证办理遗留问题的提案》(第45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的问题经多年的堆积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攻坚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国办8号文件精神,顺应“放管服”要求,秉承“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高效、廉洁”建设,全面落实“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工作。

造成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的原因有多种,如,土地手续不完善、房地用途不一致、跨宗地建设、未通过竣工验收、欠缴相关税费、产权纠纷涉及诉讼、集资房和房改房缺少建房批复以及开发企业灭失或不主动申请办证等,但究其根本,还是由于我市房屋销售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造成的。我市和全国一样采取商品房预售制度,房屋没有建成便可以向社会公开销售,容易形成违法违规建设情况,从而为后期办证埋下隐患。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缺少对房地产开发后期为业主办证的有效制约,因此产生大量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为了做好此项民生工作,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取长补短,化解矛盾,我局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前往西安、汉中等省内兄弟地市学习做法、吸取经验,着力为我市解决办证难工作学习借鉴,谋划措施。去年以来,我局采取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监督、驻县局纪检组参与,县区局党组负责等方式开展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摸排处置工作。截至目前,已经解决了34个项目,涉及21333户,包括一号大院,通天河小区,朗润新城,东方一品,列电家属区,法士特家属区,金河尚居,金陵湾一期二期,铁路金渭路高层等项目的办证难问题。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提议,为积极解决和做好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聚力化解不动产登记难,我局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坚持尊重历史,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措施立本的原则积极开展问题化解工作;由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司法审查等环节,已于今年5月份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同时我们按照市政府部署安排,从市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了专项解决我市市辖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全面负责化解市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人员全部到位,场地和办公设施全面配置到位,工作专班机构日常运转有序,问题化解工作稳步推进。与此同时,为更高质量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市辖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着手起草了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流程,目前《关于印发〈宝鸡市市辖区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已制定完成,并以宝鸡市市辖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各区政府、管委会正式下发,为化解市辖区不动产登记“办证难”问题提供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和解决途径。

针对您提出的:“加大房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提议,住建和城管执法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及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和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主体,我局会认真的向相关部门建议,对房产开发过程中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制定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加大惩处力度,积极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开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您提出的:“开辟解决房产办证遗留问题的绿色通道”的提议,市辖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快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立足我市实际,通过反复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程序,从问题的摸排、项目申报认定、编制处置方案、补办相关手续、不动产登记办证、问题销号报备、失信违法惩戒等方面,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统筹安排、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建立健全切实有效的遗留问题化解通道,确保将化解工作落到实处,把群众关心的事情抓实办好,稳妥推进市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解决。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25日

(联系人:牛蒙,电话:0917-32627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