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3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2-07-05 17:45:38

                                         类别:B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王拴科

                                                

宝市自然资函〔2022〕87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一次会议第236号

提案的答复函

严晓虎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陈仓区土地使用指标支持力度的提案》(第236号)收悉。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答复如下:

  一、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更加严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决策部署,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于2017年6月全面完成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国共划定耕地18.65亿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5.46亿亩。划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510.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是416.1万亩,并实现上图入库、落到地块,落实到部、省、市、县(区)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备案)中。近期正在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划定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简称“三区三线”),自然资源部明确了划定规则: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数的现状耕地,除截止到2021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项目和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占用的现状耕地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外,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应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上划定,原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布局保持总体稳定。属于近期拟实施的省级及以上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且已明确具体选址和规模,用地已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拟占用的项目用地可调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其他情形一律不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分类,我市属于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低于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地市,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得低于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即我市现状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的90%必须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中。

  二、自然资源部明确了“三区三线”划定规则。

按照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划定规则,我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最大不能超过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即新增建设用地增量只有0.3倍。这就需要我们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各类限制性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避让连片优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

     三、关于增加陈仓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问题。

您在《关于加大对陈仓区土地使用指标支持力度的提案》中提到,宝鸡市陆港新城实际面积约55.1平方公里,范围内基本农田面积约1420公顷,稳定耕地2990公顷(包括文物保护区)。按照自然资源部“三区三线”划定规则和要求,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数的现状耕地,除符合划定规则规定的情形可以不纳入耕地保护目标外,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不符合划定规则规定的基本农田调出情形的很难大范围的予以调出。为支持陆港新城项目建设,在本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城镇开发边界向东拓展到陈仓区行政边界东部,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不含高新)55.48平方公里,其中东部区域(陆港大桥以东)划定19.63平方公里,相较于现状建设用地新增11.92平方公里。陈仓区相较上轮总体规划向东延伸约14公里,拟增加发展空间22.80平方公里面积,延伸部分涉及稳定耕地1.63万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60万亩,最大限度给予了建设用地指标倾斜,全力支持陈仓区发展。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 4日


(联系人:黄晓莉  电话:32602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