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市自然资函〔2021〕157号 签发人:王拴科
范彩明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保障茵香河文化旅游发展空间的建议》(第09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茵香河文化旅游区北接石鼓山文化公园和规划的石鼓山遗址考古公园,南临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茵香河文化旅游区规划区面积约9平方公里,地处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组团和代马组图交汇区,是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门户区域。该区域发展建设,对宝鸡城市旅游业发展和将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建设成为秦岭中央国家公园重要组成部分,打造成为美丽中国、美丽陕西的重要承载地,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石鼓山文化公园已建设完成。2016年,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进一步保护和利用石鼓山文物资源,规范石鼓山周边区域开发建设环境,有效整合石鼓山片区及衔接茵湘河—天台山旅游资源,市政府安排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石鼓山遗址公园整体旅游概念性策划及文物核心区详细规划。根据石鼓山片区鼓山遗址公园整体旅游概念性策划,2018年5月,我局审定了茵香河谷口交通组织规划方案。目前,茵香河谷口道路工程修建工程已进入征地和实施阶段。
同时,受省建设厅委托,渭滨区委、区政府聘请国内著名设计院秉承“文化为魂、生态打底”的原则,对区域文化深入挖掘,重新编制了《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鸡峰山景区详细规划》。目前,该规划正在报送国家主管部门审批。
为优先发展我市文化旅游产业,支持茵香河文化旅游区开发建设,结合正在编制的宝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我们已经将宝汉高速以北茵香河区域纳入城市开发边界,以支持茵香河文化旅游区未来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宝鸡市国土空间规划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7日
(联系人:杜智荣,电话:0917-3260259)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