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宝市自然资函〔2021〕143号 签发人:张建齐
刘银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房地产领域信访事项化解的建议》(第09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的问题经多年的堆积已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化解工作,成立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专门承接和解决全市房地领域突出问题;同时,为将此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确保房地领域突出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市纪委紧随其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采取全程执纪监督,全程跟踪问效的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提前工作介入,确保群众反映有关房地产领域的问题得到积极稳妥的解决。我局也不断提升站位,高位部署谋划,始终将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作为当前全系统第一要务和重中之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的形式,专门研究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系统部署安排。先后转发了国家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制定下发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扎实开展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等中省市三级措施文件,全面保障和促进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的化解。
目前,我局为全面摸清全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办证难”情况,精准掌握存在问题项目小区“办证难”具体情况,经过多次摸排和核实,现已全面建起《宝鸡市化解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办证难”项目清单》,目前已化解21个小区,约3500户的办证难问题。同时,我局以正式文件向市政府就全市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做了专题汇报,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当前存在问题和对下一步打算及有关建议,争取市政府对我局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支持。起草了《宝鸡市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目前正待市政府审批,待该《意见》审核通过后,将有力的推动我市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解决。
不动产办证是房屋建设最后一道程序,所需前置很多手续及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土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以及人防、消防等环节和资料缺一不可,中间还有多种税费需要缴纳。群众对我们不动产登记工作不了解,总认为办不了证是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或不作为,其真正原因都发生在办证前的环节中。造成不动产登记“办证难”的原因有多种,如,土地手续不完善、房地用途不一致、跨宗地建设、未通过竣工验收、欠缴相关税费、产权纠纷涉及诉讼、集资房和房改房缺少建房批复以及开发企业灭失或不主动申请办证等,牵扯多个职能部门,而且跟开发商的配合度有很大关系。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如果开发单位不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就无法办理。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为导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结果为导向,站在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全局,立足自然资源部门职能,不断提升站位,强化为民情怀,不断转变作风,加强市级部门之间互通联动,全力以赴的抓好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问题化解,久久为功的将不动产登记领域“办证难”工作抓出成效。同时,也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也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工作,及时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从而更加激励和鞭策着我们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刘志强,电话:3262738)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县区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