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宝市自然资函〔2021〕171号 签发人:王拴科
马勇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第2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情况
为确保停车位数量,满足使用要求,市区各类新建、扩建建筑均应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配置地下停车库。我局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将项目按照住宅、办公、宾馆、餐饮娱乐、商业场所、体育馆、影院、剧院、展览馆、会议中心、医院、游览场所、交通枢纽、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公交枢纽等不同类别进行划分,在用地紧张的情况下,规划建设立体停车场(库),做好停车位配建规划。对于车位配建不足的项目,在项目总平面图审批时要求建设单位减少地上建筑面积,控制项目开发强度,保证车位配建数量和停车质量,满足停车需求。针对老城区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对于有条件的项目除项目正常配建停车位外,还鼓励建设单位超规模配建停车位,向社会开放,以缓解片区停车难现状。除此以外,为解决医院停车难问题,我局研究、探索在医院改建过程中通过规划停车楼等方式有效增加停车泊位,收到预期效果。近年来,通过上述管控措施,我市各类建筑停车位配建已基本满足规划要求。
二、市区公共停车场规划情况
为保障城市交通协调发展,规范公共停车秩序,改善城区公共停车环境,近年来,按照政府主导、协同共治的原则,我局负责我市公共停车场规划和用地保障,先后规划建设了市行政中心、鹏博财富中心、盛世广场、国金中心、冠森路立体停车库、曙光路立体停车库等公共停车场,有效解决了片区停车需求。为了保障我市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一是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中、省、市要求认真调研停车场布局,保障社会停车场用地;二是按照提高城市内涵式发展水平的要求,在我市旧城改造过程中积极实施城市品质提升,在中心城区停车需求量大的区域通过建设立体停车库的方式缓解停车压力;三是在大型商业项目总平面图审批时,提前考量片区社会公共停车需求,并将其纳入停车规划,与项目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地下停车库以及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库使用功能,造成停车泊位不足的问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建立相应的协调联系工作机制,有效遏制违章行为。
2、有些居住小区虽然按照规划要求配建了地下停车库,但是地下停车库使用率偏低,造成小区周边地面无序停车,影响交通出行,建议相关部门予以调研,妥善解决,使规划的停车设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14日
(联系人:殷晓彤,电话:0917-326028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