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37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8-30 17:07:00

类别:B

宝市自然资函〔2021〕144号    签发人:张建齐

林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房产证办理难问题的提案》(第3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工作,将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攻坚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摸清办证难问题,研究存在办证难原因,制定解决问题措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用力用心推进落实。通过今年来我局持续努力,现已基本摸清城区存在办证难工作基本情况,全力抓好落实。截至目前,我们摸排出存在办证难市区住宅小区中,已化解21个,约3500户市民办证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我们在认真履职尽责,抓好不动产登记办证难工作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因市民居宅小区办证问题全部聚焦在我们自然资源部门,单靠我们部门一家难以完成。如,虽然我市组建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专班,但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协调融合度还不够;又如,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只是最后收关收口工作,对于存在问题的小区前置所需手续及资料欠缺太多,不具备照章照规办证的条件;再如,对于群众办证的诉求,一些所需手续及资料的办理工作分散在市级其它部门当中,我们只能将自己排查出存在办证难问题小区及时转交隶属相关职能部门。

针对您提出的:“请求政府各部门联合开发者限期解决积压的房产证问题”的提议,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成立了由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全面受理全市房地领域突出问题。针对您提出的:“对未能给已建成小区发放房产证的开发者,不再有获得开发新小区的机会”的提议,我们将积极向工作专班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建议,结合我们上报专班的摸排情况,对目前住建部门已掌握的存在建成小区未发产权证的问题进行综合研判,分清未发产权证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分类、分项划清相关部门职责,加快补齐办证所需手续资料;对于“不再有获得开发新小区的机会”的提议,住建部门是房地产开发领域及建筑行业的主管部门,我们会积极建议住建部门,将能否及时为群众办理产权证的开发者,作为往后项目开发时重要考量依据。针对您提出的:“对久拖不决的开发者给予一定的惩罚”的提议,我们也会认真的向住建设部门建议,对办理产权证的过程中,消极懈怠,敷衍推脱,久拖不决的开发者,制定行之有效的惩戒措施,加以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开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最后还是非常感谢您对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不断提升站位,强化组织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源源不断的供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7日

(联系人:刘志强,电话:32627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