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二届政协五次会议第26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1-08-24 16:12:48

类  别:A

宝市自然资函〔2021〕139号签发人:王拴科

谢红专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以陇县为代表的山区县撂荒地进行开发利用的提案”收悉。该提案反映了您对农村撂荒地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思考,所提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您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也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现状的认识也很客观,所提建议也很有参考价值,我们将积极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为在下一步市级层面政策决策提供依据。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具体意见回复如下:

一是耕地撂荒地现象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农村空心化“人”的原因,也有农民增产不增收“利”的因素,还有地块碎片化,不利于机械化大规模生产的原因。根据职能职责区分,我们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及林业等相关部门,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对农村撂荒地进行开发利用。

二是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耕地土地流转探索,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防治耕地撂荒弃耕现象的再度发生,充分发挥现有耕地的规模效益。

三是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现阶段产业用地政策的保护耕地、利用耕地政策。对耕种难、坡度大的碎片化耕地,采用退耕还林、还草的办法解决撂荒和弃耕问题;对于使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种植投劳少、以管理的碎片化耕地,通过种植林木、果蔬等办法解决撂荒问题;对适合设施发展的。鼓励农民进行创业创收,防止耕地闲置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以上答复妥否,请回复。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8月23日

(联系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成鹏军    电话:3260372)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