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0-12-06 18:44:22
 类 别:B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宝市国土资函[2018]15号                                                             签发人:赵 磊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强、梁宝平等4位代表:

你们好!首先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建议市政府在矿区范围划定、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办理核准手续》(第3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经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你们提出的“在土地预审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的问题,从2017年《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68号)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意见》施行以来,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中,我局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预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预审管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也要求各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预审管理实施意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在资料齐全且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我局出具初审意见或预审意见。麟游县相关煤矿(包括所有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如要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我局将积极支持,大力配合,认真办理,也希望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实施意见》规定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按程序逐级上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利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顺利进行和建设项目按时开工。

关于“园子沟煤矿矿区范围划定办理”的问题。为了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今年省国土资源厅对采矿权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对于以“招拍挂”和协议出让方式获得采矿权的企业,不再办理划定矿区范围手续,矿区范围由审批机关与采矿权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予以明确,矿业权人可依据采矿权出让合同和其他要件资料直接申办采矿权新立手续;同时规范采矿权出让信息公示公开,凡探矿权转采矿权、以“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获得采矿权的企业,一律由登记管理机关与矿业权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并统一向社会进行公示。目前,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园子沟煤矿停工后,正全力以赴抓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尽快取得项目核准文件,已将产能置换方案报部,待审批。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希望你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铁祥,电话:326038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4

代表建议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32

承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张铁祥

电话

0917-3260382

建议题目

建议市政府在矿区范围划定、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办理核准手续

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代表签名

 

时  间

 

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表格中的前5项后,连同答复函送交代表;由代表填写表格中的后4项后,寄送市政府督查室(邮编7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