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B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1号建议的答复函
汪午强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太白山旅游产业新区规划建设用地不足问题的建议》(第211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经讨论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发展,市政府和我局历来是十分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在我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中,省市就已考虑重点镇建设,给予了一定数量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另外,在去年开展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我局依据省上下达我市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统筹考虑各县区(包括各县区重点镇)发展实际的基础上,按照市政府意见进行了分解下达,分配眉县5000亩,比分配给其它大部分县区的指标都要多近2000亩,况且目前市上已无机动指标,要给某个县区增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难度非常大。
还有一点需要向您做以说明:就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只有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完善时才由上而下逐级分解下达,由各县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落实到具体地块上,因此您提出建立重点示范镇建设用地指标逐年增长长效机制的办法近几年很难实施。
为缓解眉县太白山旅游区用地指标问题,我局建议:一是眉县可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试点项目工作,通过挖潜,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二是盘活存量土地,搞好项目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预计下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将在2019年全面展开,到时我局将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面优先考虑眉县。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张铁祥,电话:326038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4
代表建议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
211 |
承办单位 |
市国土资源局 | ||
联系人 |
张铁祥 |
电话 |
0917-3260382 | ||
建议题目 |
关于解决太白山旅游产业新区规划建设用地不足问题的建议 | ||||
对办理工作的评价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 |||||
代表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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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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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承办单位填写表格中的前5项后,连同答复函送交代表;由代表填写表格中的后4项后,寄送市政府督查室(邮编7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