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宝市自然资函[2019]20号 签发人:赵磊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强、梁宝平、王小良、刘海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市政府在矿区范围划定、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办理核准手续的建议》(第31号)收悉。现就麟游县园子沟煤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推进黄陇煤炭基地建设,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国家发改委同意实施煤炭产能置换,建设永陇矿区麟游区园子沟煤矿项目,核准园子沟煤矿建设规模800万吨/年,总投资75.37亿元(不包含矿业权费用)。为了加快园子沟井田煤炭资源的开发及矿井建设,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下达了《关于划定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麟游县园子沟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陕国土资矿采划〔2018〕34号),划定矿区范围由2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约237.1642平方公里。
目前,麟游县园子沟煤矿已完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评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审查,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我们将督促其严格执行煤矿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矿业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7日
(联系人:王坤,电话:326037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代表建议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建议编号 |
31 |
承办单位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联系人 |
王坤 |
电 话 |
0917-3260376 | |||
建议题目 |
市政府在矿区范围划定、土地预审等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帮助企业加快办理核准手续的建议 | |||||
对办理工作 的评价 |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 |||||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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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签名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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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寄送;代表签字后寄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写视为满意。
(邮寄地址:宝鸡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邮编:7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