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196/2024-00037 发布机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4-05-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三迪金域中央三期116号商业楼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相关事宜听证权利告知书

发布时间: 2024-05-06 09:34:57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2日至4月25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局网站及宝鸡日报公示了“三迪金域中央三期116号商业楼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公示期间收到书面意见一条,已进行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规划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一是在保持原审批116号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优化了空间布局形式;二是因增设地下人防面积,将该区域原审批地下一层停车位由382个调整347个,补充地面停车位35个,调整后地面停车位数量未超过整个项目总停车位数的10%;三是增加了一处垃圾收集用房。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金域中央三期)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本告知书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宝鸡日报、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20室),电话:3260380,联系人:景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665室),电话:3260255,联系人:苗工。

特此告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