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陈仓区水莲路1号院27幢1单元0603号,证号: 陕(2022)宝鸡市不动产证明第0342800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陕西宝鸡渭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