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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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市不动产陈仓承字﹝2024﹞第125号

发布时间: 2024-12-20 09:04:29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陈仓区南环路169号院4幢1层。

联系方式:0917-6210882。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晁俊锋

 

 

 

房屋

 

陈仓区陈仓大道211号院5幢1单元1801号

 

陕(2022)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46980号

 

 

 

晁泽毅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