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陈仓区南环路169号院4幢1层。
联系方式:0917-621088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 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晁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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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
陈仓区陈仓大道211号院5幢1单元1801号 |
陕(2022)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469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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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泽毅 |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