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4196/2023-00088
发布机构: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3-07-27 15:16:19
名  称: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27 15:16:19 浏览次数:

宝市自然资发〔2023〕226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

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宝鸡市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已经市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印发《宝鸡市(继承)不动产登记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pdf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