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78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39175号
杨军让
房屋
610302005011GB00561F00010338
渭滨区火炬路2号楼1115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