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技术学院因保管不善,将西滩路1号, 宝市国用(2003)字第26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宝鸡技术学院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