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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盛世广场29号楼违章加建相关事宜听证权利告知书

编辑: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10:06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0 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和局网站及宝鸡日报公示了“ 盛世广场29号楼申请变更规划用途”的规划处理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盛世广场4期中按审批规划该项目29号楼为27层酒店 ,截至目前,该栋楼尚未报建但已建设完成,经验线,该栋楼主体尺寸、层数及退距均符合总图要求,违法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现建设单位因商业业态布局需要申请将该栋楼由原规划的酒店用途调整为二类办公用途。鉴于其违法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经技术审查,将该栋楼用途由酒店变更为二类办公,涉及车位配套等指标及建筑立面无变化,对整个项目规划无影响,经会议研究通过后,拟同意按程序(公示、听证)将该栋楼规划用途调整为二类办公。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盛世广场东区相关历害人 )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本告知书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宝鸡日报、盛世广场东区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20室),电话:3260380,联系人:景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665室),电话:3260255,联系人:王工。

特此告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