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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姜源城项目A、B区违章加建相关事宜听证权利告知书

编辑: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5-12 10:03 浏览次数: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0 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项目现场和局网站及宝鸡日报公示了“ 姜源华府A、B区违章情况”的规划处理意见,以上问题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现将规划听证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姜源华府项目: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1、A区1层物业用房,建设单位加建为2层,社区用房加宽2米。

2、B区幼儿园距B区7号楼东西向原规划距离为28.5米,现状向西移位10米,目前距离为18米。

经技术审查,建设现状的日照时数符合原总图要求,与相邻建筑的间距符合《陕西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违法建设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经研究,拟同意补办规划手续。

 二、听证告知和听证申请。为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公开听证权利公告,许可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姜源华府A、B小区相关历害人 )均可在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我局依法不举行听证会。

三、听证举行。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我局将在20日内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申请人,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栏目发布《听证通知书》。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的利害关系人超过5人的,由利害关系人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听证,未推选代表的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5名利害关系人作为听证代表人。

四、听证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听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不动产证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公告发布:本告知书同时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宝鸡日报、姜源华府A、B 小区项目现场,向社会公告。

六、听证申请联系方式。地址: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政策法规科(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420室),电话:3260380,联系人:景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665室),电话:3260255,联系人:王工。

特此告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