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陈仓区虢镇渭阳路5村3号楼5单元4楼西户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陆金福。陆金福已于2001年3月17日死亡。现陆国定、陆国芬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陈仓大厅(地址:陈仓区南环路169号院4幢1层,电话:0917-6210882)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