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196/2022-00061 发布机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2-06-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出让公告(宝市招拍挂告字[2022]2号)

发布时间: 2022-06-22 15:31:24 浏览次数:
宝市招拍挂告字[2022]2号    2022/6/21


    经宝鸡市人民政府批准,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公开公告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宝市招拍挂字[2022]10号宗地总面积: 16135平方米宗地坐落: 位于宝鸡市陈仓区阳平镇第六寨村,法士特大桥北引线以东、岐山县岐星村耕地以西、姜马村耕地以南、岐山县岐星村耕地以北范围内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30并且小于或等于5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其他商服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土地级别



其他商服用地16135十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483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5;建筑密度:不小于3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920万元,增价幅度46万元。
宗地编号: 宝市招拍挂字[2022]11号宗地总面积: 5785.33平方米宗地坐落: 位于宝鸡市陈仓区周原镇虢凤路以东、西刘村耕地以西、荣兴加工厂以南、油坊村耕地以北范围内

出让年限: 4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0.8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0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土地级别



零售商业用地5785.33十四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357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容积率:不小于0.8;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20%;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680万元,增价幅度34万元。
宗地编号: 宝市招拍挂字[2022]9号宗地总面积: 59284平方米宗地坐落: 位于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西路以南、兴渭五路以西、中石油油库以东、铁路专用线以北范围内

出让年限: 50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建筑密度(%): 大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小于或等于15建筑限高(米):






主要用途:工业用地区位




土地用途明细用途名称面积土地级别



城镇村道路用地3348.67九级





工业用地55935.33九级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1071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




 现状土地条件:



备注: 容积率:不小于1.0;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其他执行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起始价:2100万元,增价幅度42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交付凭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公告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10日 到 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获取 公开公告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6月21日 至 2022年07月10日 到 宝虢路125号市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投标、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7月10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投标、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公告活动定于2022年07月21日10时00分 在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交易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2%。
     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宝鸡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竞买保证金(含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及拍卖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基准货币。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17-3260372,3262669;0917-3262175
    开户单位: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806020001421019806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