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金台区新维巷4号院2号楼1单元4号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陈杰。陈杰于2013年1月9日死亡。现陈一兵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对此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金台区陈仓园市民中心东侧一楼大厅,电话:3363220、3901637)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特此公示。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