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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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9 17:04:46 浏览次数:

宝市自然资发〔2021〕571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宝鸡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各县(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各县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现将《宝鸡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7日


宝鸡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

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全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如期完成,按照前期下发的《宝鸡市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宝市自然资发〔2021〕485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违法用地特别是违法占用耕地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摸清违法底数,建立问题台账,严格依法查处,分类施策整治,确保存量土地违法问题状态消除,新增违法问题得到遏制,执法监管持续严格,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耕地保护红线牢牢守住。

二、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时限、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

(一)秦岭地区违建别墅整治情况“回头看”问题0个。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435个(其中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违法问题44个)。

整改措施:对于2020年7月3日以前的,严格按照国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部际协调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对已排查梳理出的工作台账,紧跟国家试点政策要求,分类施策、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整治。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按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零容忍”要求,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及时将违法建筑拆除,并将所占耕地复垦到位,彻底消除违法状态。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政治工作专班

(三)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共215个。

1.2019年度、202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未整改到位违法图斑183个。

整改措施:一是对罚款未缴清的,立即督促缴清罚款;二是已移交法院强制执行拆除的,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督促法院加快对拆除的执行;三是已移交财政部门实施没收的,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做好没收财物处置工作;四是对查处难、执行难的疑难案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在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及时落实整改;五是对已查处到位、正在申办用地手续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及早拿回批文,确保消除违法状态;六是对2019年、2020年违法案件,要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消除违法状态前不发生新的违法占地行为。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发现的违法图斑32个。

整改措施: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工作标准,加快督促属地查处整改。要严格贯彻“严起来”的要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违法占地该拆除的要坚决拆除到位,该没收的要坚决没收到位,该移送公安机关的坚决移送到位,该补办用地手续的抓紧补办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确保履职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

责任单位:各县区自然资源局、各分局,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问题0个。

(五)文旅小镇、国家及省级重点项目6个。(千阳1个、太白5个)。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违法的,依法查处履职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二是督促抓紧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30日前。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

责任单位:千阳县、太白县自然资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土地违法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2020年7月3日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要求,从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来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以“零容忍”态度和强有力责任担当,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担负起保护耕地的职责使命。

(二)分类分项施策,坚决整改到位。各县区要及时与市自然资源执法支队、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班加强联系,认领问题清单。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夯实责任主体,限定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坚决整改到位,确保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清零见底。原则上在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严格整改纪律,严肃追责问责。各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发挥在整改工作中的主导和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围绕专项行动任务落实落地,对行动迟缓、推诿扯皮、作风漂浮、推进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市局将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严肃追责。

附:全市土地违法问题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