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新设、升级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23日到2021年6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王文涛 联系电话 0917-3260377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3日
2021年第一批宝鸡市新设、升级地质灾害防治
资质单位通过审查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