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4196/2021-02364 发布机构: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12-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世纪荟萃建设项目一、二期违章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2-20 13:53:34 浏览次数:

世纪荟萃一、二期相关历害人:

世纪荟萃一、二期项目位于我市金台区联盟路以西、金台大道以南、陈仓园一路以北、电信大厦以东,总建设用地面积81.7亩,项目总平面图已于2014年7月由原市规划局审批,规划总建筑面积39.8万平方米。项目一期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9.07万平方米,由宝鸡市联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项目一期已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项目二期总平面图已于2019年2月由原市规划局调整并审批,规划总建筑面积18.4万平方米,宝鸡市金台区金联房地产开发公司已违法建设完工。其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市城管局处理完毕。 

违法建设情况如下:

1、一期建设过程中因改变地下车库用途为商业,擅自增加商业建筑面积1.77万平方米。

2、二期建设过程中擅自增加商业建筑面积4.43万平方米。(商业部分由原规划的主体3层加建至局部5层,主体5层局部加建至局部7层),住宅因进深缩小减少面积0.458万平米。

3、二期商业向西加宽,占压西侧规划城市支路(道路红线15米),占压道路1.7至3.2米。二期地下车库西出入口占压8.4米。

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升我市商业综合体建设水平,      上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执法部门处理完毕,要求建设单位补办相关手续。经市规委会研究,按照《宝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21】第2次)》精神,该项目违法建设行为经处理后对城市规划没有造成重大影响,拟同意建设单位完成下列要求后,按程序补办相关规划手续:

1、项目二期西侧规划道路无法作为城市道路使用,需征用后作为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没有占压的规划城市道路部分作为人行通道使用,需补征建设用地4.16亩。

2、对增加面积的违法建设行为经补征建设用地后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3、1期因地下车库改变用途缺少的车位在2期补建。

现将以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如无异议,期满后,我局将按程序予以补办。

公示期:至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以发布日期为准)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0917-3260255 

何  工  电 话:0917-3262320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