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29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30号令)、《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第31号令)的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受理的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新设、升级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4月29日到2020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与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质环境科联系。
附件:地质灾害防治资质新设、升级审查结果名单
联系人:王文涛
联系电话 0917-3260377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