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告

编辑:地质环境科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10:07 浏览次数:

宝市自然资环[2020]3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相关要求,《宝鸡市正硕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任家山石灰岩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3月10日